海报新闻记者/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 张旭 上午9点12月5日,“武汉副教授被精神病人杀害”案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起诉武汉市人社局。上午11点左右,庭审结束,但法院没有作出判决。此前,武汉市人社局作出“不认定副教授死亡为工伤的决定”。 2021年11月3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王茂平出门接种疫苗。被社区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王木刚棍棒打死。王茂平先生去世后,他的妻子敖先生四处寻找他的工伤事故(死亡)。敖女士认为,丈夫遇害时,履行了“三份工作”原则: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原因,这是证明工业事故所必需的。事发当天是周二,法定工作日。由于工作性质,王茂平经常在家工作,事发当天,他命令学生在离开前查看报告。家也应该被视为工作场所的一部分。她的丈夫出去接种疫苗是为了得到一份固定的教师工作,但这应该被视为“工作原因”的延伸。 2023年8月4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伤认定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最终调查结果为“王茂平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敖先生不同意。 2024年5月31日,向武汉市人社办提出工伤事故认定。 2024年7月30日,商务部下发E0100[2024]00075号《决定:敖某遂向武汉市人社局提起诉讼。敖某提出,武汉市人社局此前的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构成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今年4月,本案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裁定认为,市人社局不认定该事故为工伤事故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敖女士于12月5日上午9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o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今天的庭审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第三方出庭。庭审中,敖某和学校出示了学校于2021年11月1日下发的《组织新冠疫苗加强接种通知书》,但各方主张各有不同。记者看到,通知称,接种时间为11月3日,地点为中南财经大学南湖大学医院。疫苗接种目标是针对在接受第二剂疫苗后六个月内接种疫苗的所有学校人员。中南财经大学发布的疫苗接种通知“一审法院认定,本案中,中南财经大学没有为教职员工安排疫苗接种,也没有要求教师在事发当天完成疫苗接种。二审认定中南财经大学准备了一份“通知书”,确认学校在事发前已发出疫苗接种通知,而中南财经大学则应证明丈夫没有接种疫苗。但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种疫苗。我们学校的第二次疫苗对每个教职员工来说都是不同的,不可能所有教职员工都在通知上注明的时间接种额外的疫苗。我们今天还向我丈夫的学校聊天群发送了一份免疫状况调查表,驳斥了“学校不需要免疫接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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